FM-命运规划局?《病人自主权利法》与医疗决策
教师: 陳炳仁
2021/11/22~2026/12/31
报名至:2026/12/31
6时数/6周次 (已经开始)

概要

随选随学!Let's have fun with this MOOC:命运规划局?《病人自主权利法》与医疗决策​!

(本课程随选随学,仅提供课程影片,无授课教师与助教参与,也不开放测验、讨论区、与证书等功能。))

2016年台湾公告的病人自主权利法赋予了病人预立医疗决定的法定权利,在末期疾病、或非末期病人罹患特定的疾病状态下,可以拒绝维生医疗,这些特定疾病状态包括极重度失智、不可逆转之昏迷、植物人状态都伴随着意思能力的缺损,然而在国内讨论与签署预立医疗决定的风气未开、普遍化的运行资源与法律进程等配套未完备之前,可推测目前已呈现上述疾病状态与未来数年内发生之病人,大部分仍仰赖家属与临床人员共同决定出临床现场的医疗照护处置。

更甚者,临床上经常遭遇因急性医疗状况导致病人意思能力短暂受损致无法自主表达之状况,或失智症虽未达上述严重程度却已丧失大部分意思能力时,医疗决策究竟该根据何种伦理架构进行?健康服务人员是否具备辨别意思能力状态的充分知能?是否有合宜的全人医疗照护资源在适当时机介入?是否有适切的法律与合宜的行政机制让过程有所依循规范?家属与医疗人员仿佛为病人规划着命运时所面对的心理社会压力与法律责任,有没有更多赢的解套?

本课程将揭橥病人自主权利法在现行临床医疗照护上的医疗决定之影响,探究意思能力与行为能力的理论与应用基础,比较各国对于意思能力或心智受损时之医疗决策的伦理或司法规范、行政配套措施,透过学习临床伦理四主题的分析、医病共享决策的方法,并透过专家共识研究所形成的建议与教案讨论,以尽可能尊重意识能力受损之病人的原始意愿,提升医疗照护决定的品质。

课程目标

(1) 建構大專院校學生與社會大眾對於病人自主權及醫療倫理四象限的認知,推廣病人自主權利法的內容與應用,同時思量臨床照護上病人最佳利益及醫療代理決策,並思辨意思能力受損者面對醫療決策時需考量之相關倫理議題。

(2) 提升民眾對病人自主利法的認知,並配合政府推廣病人自主權及預立醫療計畫之政策,成為與民眾交流之媒介,期待透過觀念的建立,增加社會大眾瞭解如何尊重病人自主權,

(3) 探究自身對於生命本質之想法後,進行預立醫療計畫。期待減少目前龐大且無效醫療之公共財,降低社會資源浪費並有效減輕家庭照顧之成本。

授课教师

陳炳仁老師

南臺科技大學高齡服務學士學位學程,教育部部定助理教授

服務機構: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家庭醫學科/老年醫學科 主治醫師, 2017.08~迄今

台灣安寧緩和醫學學會, 倫理、學術研究、專業發展等委員會, 委員, 2013.07~迄今

經歷:

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 奇恩病房, 主任, 2015.08~2017.07

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 老年醫學科/緩和醫療中心/家庭醫學科, 主治醫師, 2011.08~2017.07

英國倫敦大學學院(UCL), Marie Curie Palliative Care Research Unit, 臨床研究員, 2013.10~2014.01

英國牛津大學, 臨床神經科Stroke Prevention Research Unit / 老年醫學科, 臨床研究員, 2010.05~2010.07; ETHOX生命倫理中心, 訪問醫師, 2013.10~2014.01

台北榮民總醫院, 高齡醫學中心, 臨床研究員, 2010.08~2011.07

專長:

失智症與腦中風之長期照護及安寧緩和醫療、老年醫學、臨床倫理諮商

课程进度表

单元 1:《病人自主权利法》

单元 2:臨床倫理四主题与病人自主权利法 以急重症医疗为例

单元 3:意思能力与行为能力

单元 4:意思能力受损之病人的医疗照护决策

单元 5:提升医病沟通从知情同意到共享决策

单元 6:命运? 机会?意思能力受损病人医疗照护决策的他山之石

课程内容

分析本土临床医疗情境与文化脉络中,病人自主权利如何透过预立医疗决定来展现,并讨论意思能力受损之病患的医疗照护决策上,讨论医疗照护人员、关系人及社会所面临的困境,由临床医疗、伦理、法律集成相关议题,创建该群病患之评估与医疗决策之方向,提供学生思辨,有助学生了解生命教育的意涵。

本课程由

南台科技大学、高雄医学大学附设医院 陈炳仁医师
台大生命教育研发育成中心主任 孙效智教授
台中荣总医学伦理与法律中心主任 许正园医师
奇美医院医疗副院长、前医策会首席执行官 林宏荣医师
香港大学医学院医学伦理与人文学部 吴易叡博士

共同授课

评分标准

本課程不開放測驗與證書。

通过标准


课程及格标准:100分满分:100分

先修科目或先备能力

本課程無須背景知識,適合所有對病人自主權利法、生命倫理、臨床醫療情境有興趣與好奇的學習者修習。

建议参考书目

臨床倫理學-臨床醫學倫理決策的實務指引 (2011) 辛幸珍等人翻譯,合記出版

常见问答集

Q1.  我沒有修過MOOC課程,需要準備什麼?

回答:不用的,只要申辦一個帳號,並在課程開放時選課並確實上課即可。

Q2.  我修習此課程需要據要具備醫學倫理基礎嗎?

回答:不用的,只要華語閱讀聽寫能力,有達國中以上程度即可。

Q3.  我在此課程可以有什麼收穫?

回答:

    1. 瞭解《病人自主權利法》。
    2. 理解如何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3. 對於醫療倫理四象限概念與如何應用於臨床。
    4. 釐清何謂意思能力與行為能力。
    5. 面對意思能力受損病人如何以找出其最佳利益,並充分發揮醫療代理決策。
    6. 如何與意思能力受損病人的家屬共同形成決策之原則及技巧。
    7. 透過瞭解國際間之法律及制度,思考如何確保台灣無家屬之病人的自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