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M-命運規劃局?《病人自主權利法》與醫療決策
Teacher: 陳炳仁
2021/11/22~2026/12/31
Registration deadline:2026/12/31
6Hours/6Weeks (Current Running)

Abstract

隨選隨學!Let's have fun with this MOOC:命運規劃局?《病人自主權利法》與醫療決策​!

(本課程隨選隨學,僅提供課程影片,無授課教師與助教參與,也不開放測驗、討論區、與證書等功能。))

2016年臺灣公告的病人自主權利法賦予了病人預立醫療決定的法定權利,在末期疾病、或非末期病人罹患特定的疾病狀態下,可以拒絕維生醫療,這些特定疾病狀態包括極重度失智、不可逆轉之昏迷、植物人狀態都伴隨著意思能力的缺損,然而在國內討論與簽署預立醫療決定的風氣未開、普遍化的執行資源與法律程序等配套未完備之前,可推測目前已呈現上述疾病狀態與未來數年內發生之病人,大部分仍仰賴家屬與臨床人員共同決定出臨床現場的醫療照護處置。

更甚者,臨床上經常遭遇因急性醫療狀況導致病人意思能力短暫受損致無法自主表達之狀況,或失智症雖未達上述嚴重程度卻已喪失大部分意思能力時,醫療決策究竟該根據何種倫理架構進行?健康服務人員是否具備辨別意思能力狀態的充分知能?是否有合宜的全人醫療照護資源在適當時機介入?是否有適切的法律與合宜的行政機制讓過程有所依循規範?家屬與醫療人員彷彿為病人規劃著命運時所面對的心理社會壓力與法律責任,有沒有更多贏的解套?

本課程將揭櫫病人自主權利法在現行臨床醫療照護上的醫療決定之影響,探究意思能力與行為能力的理論與應用基礎,比較各國對於意思能力或心智受損時之醫療決策的倫理或司法規範、行政配套措施,透過學習臨床倫理四主題的分析、醫病共享決策的方法,並透過專家共識研究所形成的建議與教案討論,以盡可能尊重意識能力受損之病人的原始意願,提升醫療照護決定的品質。

Course Objective

(1) 建構大專院校學生與社會大眾對於病人自主權及醫療倫理四象限的認知,推廣病人自主權利法的內容與應用,同時思量臨床照護上病人最佳利益及醫療代理決策,並思辨意思能力受損者面對醫療決策時需考量之相關倫理議題。

(2) 提升民眾對病人自主利法的認知,並配合政府推廣病人自主權及預立醫療計畫之政策,成為與民眾交流之媒介,期待透過觀念的建立,增加社會大眾瞭解如何尊重病人自主權,

(3) 探究自身對於生命本質之想法後,進行預立醫療計畫。期待減少目前龐大且無效醫療之公共財,降低社會資源浪費並有效減輕家庭照顧之成本。

 Instructor

陳炳仁老師

南臺科技大學高齡服務學士學位學程,教育部部定助理教授

服務機構: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家庭醫學科/老年醫學科 主治醫師, 2017.08~迄今

台灣安寧緩和醫學學會, 倫理、學術研究、專業發展等委員會, 委員, 2013.07~迄今

經歷:

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 奇恩病房, 主任, 2015.08~2017.07

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 老年醫學科/緩和醫療中心/家庭醫學科, 主治醫師, 2011.08~2017.07

英國倫敦大學學院(UCL), Marie Curie Palliative Care Research Unit, 臨床研究員, 2013.10~2014.01

英國牛津大學, 臨床神經科Stroke Prevention Research Unit / 老年醫學科, 臨床研究員, 2010.05~2010.07; ETHOX生命倫理中心, 訪問醫師, 2013.10~2014.01

台北榮民總醫院, 高齡醫學中心, 臨床研究員, 2010.08~2011.07

專長:

失智症與腦中風之長期照護及安寧緩和醫療、老年醫學、臨床倫理諮商

Course Schedule

Unit 1:《病人自主權利法》

Unit 2:臨床倫理四主題與病人自主權利法 以急重症醫療為例

Unit 3:意思能力與行為能力

Unit 4:意思能力受損之病人的醫療照護決策

Unit 5:提升醫病溝通從知情同意到共享決策

Unit 6:命運? 機會?意思能力受損病人醫療照護決策的他山之石

Course Contents

分析本土臨床醫療情境與文化脈絡中,病人自主權利如何透過預立醫療決定來展現,並討論意思能力受損之病患的醫療照護決策上,討論醫療照護人員、關係人及社會所面臨的困境,由臨床醫療、倫理、法律整合相關議題,建立該群病患之評估與醫療決策之方向,提供學生思辨,有助學生瞭解生命教育的意涵。

本課程由

南臺科技大學、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陳炳仁醫師
臺大生命教育研發育成中心主任 孫效智教授
臺中榮總醫學倫理與法律中心主任 許正園醫師
奇美醫院醫療副院長、前醫策會執行長 林宏榮醫師
香港大學醫學院醫學倫理與人文學部 吳易叡博士

共同授課

Grading Policy

本課程不開放測驗與證書。

Passing Criteria


Course Passing Grade:100 Full Score 100 point

Prerequisites

本課程無須背景知識,適合所有對病人自主權利法、生命倫理、臨床醫療情境有興趣與好奇的學習者修習。

Course Suggest

臨床倫理學-臨床醫學倫理決策的實務指引 (2011) 辛幸珍等人翻譯,合記出版

Course Q&A

Q1.  我沒有修過MOOC課程,需要準備什麼?

回答:不用的,只要申辦一個帳號,並在課程開放時選課並確實上課即可。

Q2.  我修習此課程需要據要具備醫學倫理基礎嗎?

回答:不用的,只要華語閱讀聽寫能力,有達國中以上程度即可。

Q3.  我在此課程可以有什麼收穫?

回答:

    1. 瞭解《病人自主權利法》。
    2. 理解如何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3. 對於醫療倫理四象限概念與如何應用於臨床。
    4. 釐清何謂意思能力與行為能力。
    5. 面對意思能力受損病人如何以找出其最佳利益,並充分發揮醫療代理決策。
    6. 如何與意思能力受損病人的家屬共同形成決策之原則及技巧。
    7. 透過瞭解國際間之法律及制度,思考如何確保台灣無家屬之病人的自主權。